隨著分布式光伏產業的逐步成熟,國家政策的導向也從補貼驅動逐漸轉向市場化交易。
這一轉變意味著,分布式光伏項目的收益將更多地依賴于市場機制和競爭態勢,而非單一的政府補貼。因此,政策調整對項目收益的影響愈發顯著。
結合國家及地方最新政策文件,以下詳細梳理出分布式光伏市場化交易的5大核心政策要點及對應的投資策略,為從業者提供一份清晰、實用的“攻略”指南。
一、入市路徑與參與方式(三大路徑決定收益模型)
在分布式光伏市場化交易的背景下,項目的入市路徑與參與方式成為決定其收益模型的關鍵因素目前,主要存在以下三種入市路徑:
1.直接參與
要求項目具備分時計量、通信及控制系統,可直接對接電力市場這一路徑適合技術條件完善、規模較大的工商業項目。通過直接參與電力市場交易,項目可以更加靈活地根據市場電價波動調整發電策略,從而實現收益最大化。然而,直接參與市場也意味著項目需要承擔更大的市場波動風險。
2.聚合參與
通過第三方平臺或虛擬電廠將分散項目“打捆“入市,降低單個項目的技術門檻。這一路徑降低了單個項目的技術門檻和入市成本,適合中小型屋頂光伏項目。在聚合參與模式下,收益由聚合主體與項目業主協商分配。因此,項目方需要關注分成比例及合同條款等細節問題,以確保自身權益得到保障。
3.被動參與
被動參與是指項目無需進行設備改造,僅通過電網代理參與綠電交易這一路徑適合自用比例低、消納能力弱的項目。然而,由于電價由市場決定,被動參與項目的收益穩定性較低。
攻略如下:
*大型工商業項目,優先選擇直接參與電力市場。利用現貨市場的峰谷價差,通過優化發電時間和電量來最大化收益。同時,建議項目方加強市場分析和預測能力,以便更好地把握市場動態,降低市場風險。
*中小項目可以聯合虛擬電廠或聚合商入市,以降低市場風險和運營成本。同時,項目方應加強與聚合主體的溝通和合作,共同制定合理的收益分配方案和市場策略。
*自用比例高的項目可鎖定長期購電協議(PPA)來對沖價格波動。通過與電力用戶簽訂長期合同,項目方可以確保在一定期限內獲得穩定的電費收入。
二、上網模式調整(6MW分界線與余電上網限制)
2025年《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》明確:
6MW以上工商業項目,原則上需”全額自發自用”,僅在電力現貨市場連續運行地區允許余電上網。余電電價按現貨市場實時價格結算,通常低于原標桿電價,導致綜合電價下行。
*6MW以下項目,仍可選擇“自發自用+余電上網”,但項目方需承擔一系列新增費用(如系統備用費、交叉補貼等),進一步壓縮利潤空間。
攻略如下:
避開紅區:全國已有450多個市縣被劃為“紅區”(電網承載力飽和區域),暫停新增分布式光伏備案。
因此,在投資前,項目方需查詢目標區域的電網消納能力,優先選擇電網承載力較強的“綠區“進行投資。
*聚焦小微工商業:6MW以下項目競爭加劇,項目方需挖掘自用比例高、用電穩定的輕工業或冷鏈
倉儲等場景。
這些場景通常具有穩定的電力需求和較高的電價水平,有助于提升項目的收益水平
三、新增費用與成本壓力(四類費用侵蝕利潤)
隨著分布式光伏市場化交易的推進,新規要求分布式光伏與傳統電源“公平承擔責任”
項目方新增以下費用:
1.政府性基金“及附加(如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)
2.系統備用費(保障電網備用容量);
3.政策性交叉補貼(平衡工商業與居民電價差異);
4.輔助服務費用(如調峰調頻成本)。
以山東為例,2025年新并網分布式光伏需按15%電量比例參與市場交易并承擔費用,進一步拉低凈收益。
攻略如下:
*縮短投資周期:將資產評估周期從20年縮短至15年以內,加速資金回籠(如“3.5年送電站“模式,業主免費獲電站后享長期收益)
*需壓壓縮非技術成本:與屋頂業主進行友好協商或采用其他方式降低成本,如屋頂租金、居間費降至0.1-0.2元/瓦,避免高額中間成本。
四、技術要求升級(四可"要求與數字化改造)
新規明確分布式光伏需滿足“可觀、可測、可調、可控”(四可)
具體要求包括:
*功率預測:上傳率與準確率需達電網考核標準;
*分時計量:實現15分鐘級數據采集;
遠程調控:支持電網調度指令響應,
未達標項目可能被限制發電或罰款,倒逼投資方加裝智能電表、儲能系統或虛擬電廠接口,增加了項目的投資成本和技術難度。
攻略如下:
*綁定技術服務商:項目方與具備功率預測、微電網設計能力的企業合作,分攤技改成本;
*布局虛擬電廠:聚合分布式資源參與需求響應,參與虛擬電廠運營,獲取調峰補償收益。
五、商業模式創新(從“規模為王"到“價值為王”)
分布式光伏市場化交易,項目方需要積極探索新的商業模式和創新點以提升項目的價值。
1.隔墻售電受限:第三方投資的項目需與用電方為同一法人,限制跨主體交易。項目方需要更加注重與用電方的合作和共贏關系。
2.源網荷儲一體化:僅試點區域允許,需配套儲能并承擔偏差考核,但項目方可以獲得更高的消納優先級和更多的政策支持。
3.綠證交易:分布式光伏可核發綠證,通過綠證交易獲得額外的綠電溢價收入(約0.03-0.05元度)增厚收益,提升項目的價值。
攻略如下:
*聚焦園區內循環:在工業園、數據中心等場景開發“自發自用+儲能“項目,規避隔墻售電限制;
*綠證捆綁銷售:與高耗能企業(如電解鋁、數據中心)簽訂長期綠電協議,將綠證與電力產品捆綁銷售并鎖定溢價。
六、總結:“危”與“機”(2025年分布式光伏)
政策收緊與成本上升倒逼行業從粗放擴張轉向精細化運營
投資者需緊盯三大方向
1.區域選擇:避開紅區,聚焦消納能力強的中西部及新興市場,提升項目的收益水平:
2.技術適配:滿足“四可”要求,并進行數字化改造,提升項目可控性和競爭力;
3.模式創新:通過綠證、虛擬電廠等工具,挖掘增量收益,提升項目的整體價值。
綜上所述,分布式光伏市場化交易為行業帶來了新的發展機遇和挑戰。投資者需要密切關注政策變化和市場動態,及時調整投資策略以應對市場的變化。同時,也需要加強技術創新和模式創新以提升項目的競爭力和盈利能力。
※ 政策全文及地方細則可參考國家能源局官網及各省發改委文件,實時調整策略以應對動態變化的市場環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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